省财政“四大支持”助力中小企业“双创”升级
近日笔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通过强化减税降费、融资担保、政府采购、财政扶持等举措,切实给中小企业减负,缓解融资难题,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今年上半年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累计新增减税123.6亿元,全省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55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我省率先出台相关政策减轻企业社保负担,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3%—14%,处于全国最低水平。2015—2018年省财政累计安排7.3亿元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2017—2019年每年安排资金9.6亿元,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到新三板挂牌、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促进民营和小微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减税降费实体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获益最大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覆盖面广、受益度大、指向性强。今年上半年,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累计新增减税123.6亿元。其中,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减税56.6亿元,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减税40.8亿元,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26.3亿元。
自今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正式实施以来,从行业看,实体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获益最大。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和租赁商务服务业等四大行业新增减税额占总新增减税额近八成。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下,我省率先出台相关政策减轻企业社保负担,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3%—14%,处于全国最低水平。上半年,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81.5亿元。
笔者了解到,省财政厅通过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银行设立票据贴现中心、加大财政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力度、实施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补助政策等方式,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缓解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年来12850家次企业获研发后补助
省财政厅还着力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出台《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交纳投标保证金行为的通知》等文件。2018年,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总额为2071.29亿元,占采购总额的55.14%,比2017年增加40.28亿元,增幅1.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采购金额为878.61亿元,占授予中小企业采购金额的42.42%。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省财政通过实行“四大支持”举措,助力中小企业“双创”升级。
一方面,支持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和创新发展,2016—2018年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支持广东省中小企业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另一方面,支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2015—2017年省财政安排60亿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在企业入库及出库当年,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30万元的按30万元补助,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补助。政策实施以来已有超过18000家企业进入省级培育库享受财政补助政策,目前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已有45280家,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
此外,支持企业研发后补助。2015—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资金75.66亿元,实施企业研究开发事后奖补。实施三年来,共12850家次企业获得补助,引导带动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为1949.6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数量及加计扣除额都呈明显上升态势。
同时,支持打造特色载体。2018—2019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29亿元,支持佛山、中山、江门等7个地市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性、高端人才引领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南方日报记者 黄叙浩 通讯员 岳才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