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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农业农民问题。进入新世纪,确立了把“三农“工作摆在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原则。十八大以来,围绕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打基础,见实效,管长远的支农强农富农政策,对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以下是农业部职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政策。
1.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着力加强成果提炼,大力支持各地深化改革探索,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财政支农机制创新、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乡村治理机制创新以及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试验任务。
加强改革试验经验分类总结推广,推动成熟的试验成果加快向面上推开并向政策转化;拓展改革试验广度深度,扩大部分试验任务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各地适当拓展改革领域,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综合性改革试验;加强改革试验督察指导,健全牵头部门与试验区的沟通机制,继续做好第三方评估和到期试验任务验收;加大改革试验支持力度,积极争取重点敏感改革试验授权和放权,推动建立改革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各地建立完善改革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推动解决改革试验中遇到的共性困难问题;加强基层改革典型宣传,会同中央有关新闻媒体开展“走进农村改革试验区”采访报道活动,营造深化改革试验工作舆论氛围。
2.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政策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科学制定产业园规划,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鼓励地方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
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7年,农业部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示范区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是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力度,认定创建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对每个产业园给予差别化的以奖代补政策支持。
二是支持示范区开展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每亩建设投资不低于1500元,其中中央定额补助1200元。
三是开展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重点支持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4类项目,每个试点项目总投资应在3500万元以上,其中中央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四是推进示范区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支持,推动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园区等一体化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五是进一步探索金融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的有效办法,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示范区的贷款支持力度。
4.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政策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补齐资源环境短板、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016年,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启动了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工作。试验示范区以县为主创建,综合考虑各地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类型和农业发展基础条件,重点围绕农业产业、资源环境和农村社会可持续三方面内容,以农业产业、资源环境和农村社会可持续为目标,以高效利用资源、治理环境问题和保护修复生态为重点,在不同类型自然生态区整体设计各产业间协调发展方案,创新一批农业可持续发展集成技术,形成一批适宜不同类型特点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为全面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试验示范。“十三五”期间,试验示范区采取“先创建、后确定、再示范”的形式,在各省(区、市)明确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评价指标体系,本着“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评估确定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验示范区。2017年将开展第一批试验示范区评估确定工作。
(江门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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