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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斗山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4-08 16:06:48
斗山镇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

—2024年2月5日在斗山镇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斗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关心、监督和支持下,镇财政部门不折不扣落实预算管理要求,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理财观念,高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分析,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支出,全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优化税收征管结构。加强与税务、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税收监管合力,采取有效措施清缴历史欠税,同时强化对重点税源的常态监管,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税收秩序,多措并举增加镇级财政收入。

  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对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滥用。

  二、2023年财政收入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618.3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10.75%。

  2.财政拨款收入4097.5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039.6万元。

  3.专项债券收入240万元。

  4.其他收入260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3年我镇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9.2万元(人大工作经费支出20.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7.8万元(包含派出所办案经费、综治经费、森林防火管护)。

  3.环境卫生管理支出164.3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182.8万元。

  5.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556万元。

  6.社会事务支出144.8万元,其中村居民小组长及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补贴61.8万元,宣传及精神文明经费27.5万元。

  7.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支出3.1万元。

  8.乡村振兴资金支出149万元。

  9.村镇基础设施支出196.2万元。

  10.消防及应急管理支出11.7万元。

  11.征兵工作经费、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连部正规化建设工作经费、民兵整组工作经费(包括民兵体检和政审、装备征储等工作费用)及退役军人工作、双拥工作经费,合计46万元。

  12.统计普查、卫健、侨联经费支出3.1万元。  

  13.纪委、团委、残联、妇联支出7.3万元。

  14.其他支出233.4万元。

  以上合计支出:5064.7万元。

  (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701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446万元;

  (2)津贴补贴765万元;

  (3)奖金544万元;

  (4)绩效工资67万元;

  (5)伙食补助费55万元;

  (6)住房公积金194万元;

  (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1.2万元,其中:

  (1)“三公”经费及培训费30.4万元: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②公务接待费14.8万元,③因公出国(境)费0.9万元;

  (2)办公费24万元;

  (3)印刷费0.4万元;

  (4)手续费1.1万元;

  (5)水电费40.7万元;

  (6)邮电费36.2万元;

  (7)差旅费22.1万元;

  (8)维修(护)费11万元;

  (9)租赁费3万元;

  (10)培训费1.2万元;

  (11)劳务费2.9万元;

  (12)委托业务费2.2万元;

  (13)工会经费45.6万元;

  (14)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

  (15)税金及附加费用0.1万元;

  (16)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9.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4万元,其中:

  (1)退休费192万元;

  (2)抚恤金54.7万元;

  (3)生活补助4.6万元(其中①遗属补助4.4万元;②农村退休干部补贴0.2万元);

  (4)离休费13.2万元;

  (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万元;

  (6)特殊人群慰问金9.7万元。

  4.乡村振兴资金149万元,其中:

  (1)三清三拆三整治及生态美丽宜居乡村37万元;

  (2)七强八改九提升112万元。

  5.派出所143万元,其中:

  (1)辅警工资122.5万元;

  (2)办案经费14.6万元;

  (3)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万元;

  (4)其他经费2万元。

  6.农田水利39.9万元,其中:

  (1)水利工程21.3万元;

  (2)水库及其管护2.6万元;

  (3)支持村级水利1万元;

  (4)河长制15万元。

  7.组织经费110.2万元,其中:

  (1)两新17.9万元;

  (2)下拨党费2.1万元;

  (3)慰问金2.7万元;

  (4)党建及基层治理13万元;

  (5)党代表履职费1.6万元;

  (6)村两委年度绩效68.5万元;

  (7)学历提高补助1.4万元;

  (8)培训费及其他3万元。

  8.民政170万元,其中:

  (1)高龄54.5万元;

  (2)临时救济及困难补助1.8万元;

  (3)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79.4万元;

  (4)养老服务机构补助30.1万元;

  (5)社会福利机构运营4.2万元。

  9.人大经费20.7万元(其中省级10.4万元)。

  10.基础设施196.4万元,其中:

  (1)村镇基础设施144.7万元;

  (2)办证咨询设计15.1万元;

  (3)治安数据采集7.3万元;

  (4)创文创卫整治27.5万元;

  (5)村镇基础设施养护1.8万元。

  11.生活垃圾治理161.1万元。

  12.征兵民兵及双拥经费45.8万元。

  13.防疫经费30.2万元。

  14.村小组长岗位及居务监督委员61.8万元。

  15.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征地补偿款89万元。

  16.其他支出637万元。

  以上合计支出:5064.7万元。

  回顾2023年财政工作,我镇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蹄疾步稳,久久为功,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不少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管理不够精细。二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能力不足;三是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促进预算资源配置优化,规范资金有效使用,全力增强我镇重大战略的财政保障能力。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我镇财政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兜牢“三保”底线不动摇,加强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服务全镇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强富绿美新斗山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财政预算收入预计情况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入为2775.4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6%;

  2.财政拨款预计收入420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计收入1100万元;

  3.其他预计收入265万元。

  (二)财政预算预计支出情况

  2024年我镇预计支出明细如下:

  (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80万元(包含派出所经费、综治经费、森林防火管护)。

  3.环境卫生管理支出175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190万元。

  5.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580万元。

  6.社会事务支出150万元,其中村居民小组长及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补贴62万元,宣传及精神文明经费28万元。

  7.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支出5万元。

  8.乡村振兴资金支出150万元。

  9.村镇基础设施支出200万元。

  10.消防及应急管理支出13万元。

  11.征兵工作经费、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连部正规化建设工作经费、民兵整组工作经费(包括民兵体检和政审、装备征储等工作费用)及退役军人工作、双拥工作经费,合计50万元。

  12.统计普查、卫健、侨联经费支出5万元。  

  13.纪委、团委、残联、妇联支出8万元。

  14.其他支出260万元。

  以上合计支出:5266万元。

  (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756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450万元;

  (2)津贴补贴766万元;

  (3)奖金550万元;

  (4)绩效工资70万元;

  (5)伙食补助费75万元;

  (6)住房公积金200万元;

  (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万元,其中:

  (1)“三公”经费及培训费30万元: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②公务接待费14.7万元,③因公出国(境)费0.7万元;

  (2)办公费30万元;

  (3)印刷费1万元;

  (4)手续费1.3万元;

  (5)水电费80万元;

  (6)邮电费38万元;

  (7)差旅费22万元;

  (8)维修(护)费12万元;

  (9)租赁费5.3万元;

  (10)培训费1.3万元;

  (11)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3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8万元,其中:

  (1)退休费200万元;

  (2)抚恤金55万元;

  (3)生活补助4.6万元(其中①遗属补助4.4万元;②农村退休干部补贴0.2万元);

  (4)离休费13.2万元;

  (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万元;

  (6)特殊人群慰问金10万元。

  4.乡村振兴资金150万元,其中:

  (1)三清三拆三整治及生态美丽宜居乡村100万元;

  (2)七强八改九提升50万元。

  5.派出所150万元,其中:

  (1)辅警工资123万元;

  (2)办案经费21万元;

  (3)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万元;

  (4)其他经费2万元。

  6.农田水利45万元,其中:

  (1)水利工程23万元;

  (2)水库及其管护3万元;

  (3)支持村级水利3万元;

  (4)河长制16万元。

  7.组织经费121万元,其中:

  (1)两新20万元;

  (2)下拨党费3万元;

  (3)慰问金5万元;

  (4)党建及基层治理15万元;

  (5)党代表履职费3万元;

  (6)村“两委”年度绩效70万元;

  (7)培训费及其他5万元。

  8.民政174万元,其中:

  (1)高龄55万元;

  (2)临时救济及困难补助3万元;

  (3)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80万元;

  (4)养老服务机构补助31万元;

  (5)社会福利机构运营5万元。

  9.人大经费100万元(其中省级70万元)。

  10.基础设施209万元,其中:

  (1)村镇基础设施150万元;

  (2)办证咨询设计16万元;

  (3)治安数据采集10万元;

  (4)创文创卫整治30万元;

  (5)村镇基础设施养护3万元。

  10.生活垃圾治理196万元。

  11.征兵民兵及双拥经费46万元。

  12.村小组长岗位及居务监督委员70万元。

  13.其他支出710.3万元。

  以上合计支出:5266万元。

  各位代表,任重而道远者,不择地而息。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中,我镇财政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强化财政管理合力,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体制,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全力以赴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为做好省“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贡献斗山力量。按照2024年全镇经济目标和财政预算草案计划,结合我镇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情况,2024年我镇财政各项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全力组织收入,夯实财政基础。通过完善金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企交流等方式培育和壮大财源。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持续提高财政工作效率。联合税务机关共同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政开支。常态化推进镇财政预决算公开,在稳定“三保”运转的基础上,严控新增支出事项,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无预算不采购”制度,动态统筹预算计划,全面规范日常开支管理、报销手续及资金拨付流程,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分析。

  三是落实财政监督,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报账流程多人把关审核,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及时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及审核工作,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四是完善资金台账,筑牢安全防线。详细记录专项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可追溯,严格按照预算使用专项资金,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同时,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防止违规使用。

  各位代表,在省级“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的关键节点上,财政工作依然艰巨,需要我们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奋斗不息,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苦干实干,脚踏实地走好每一步。2024年,镇财政将全面贯彻上级工作精神,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财政目标任务,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为实现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动能。

  各位代表:

  受斗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关心、监督和支持下,镇财政部门不折不扣落实预算管理要求,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理财观念,高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分析,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支出,全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优化税收征管结构。加强与税务、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税收监管合力,采取有效措施清缴历史欠税,同时强化对重点税源的常态监管,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税收秩序,多措并举增加镇级财政收入。

  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对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滥用。

  二、2023年财政收入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618.3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10.75%。

  2.财政拨款收入4097.5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039.6万元。

  3.专项债券收入240万元。

  4.其他收入260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3年我镇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9.2万元(人大工作经费支出20.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7.8万元(包含派出所办案经费、综治经费、森林防火管护)。

  3.环境卫生管理支出164.3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182.8万元。

  5.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556万元。

  6.社会事务支出144.8万元,其中村居民小组长及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补贴61.8万元,宣传及精神文明经费27.5万元。

  7.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支出3.1万元。

  8.乡村振兴资金支出149万元。

  9.村镇基础设施支出196.2万元。

  10.消防及应急管理支出11.7万元。

  11.征兵工作经费、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连部正规化建设工作经费、民兵整组工作经费(包括民兵体检和政审、装备征储等工作费用)及退役军人工作、双拥工作经费,合计46万元。

  12.统计普查、卫健、侨联经费支出3.1万元。  

  13.纪委、团委、残联、妇联支出7.3万元。

  14.其他支出233.4万元。

  以上合计支出:5064.7万元。

  (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701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446万元;

  (2)津贴补贴765万元;

  (3)奖金544万元;

  (4)绩效工资67万元;

  (5)伙食补助费55万元;

  (6)住房公积金194万元;

  (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1.2万元,其中:

  (1)“三公”经费及培训费30.4万元: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②公务接待费14.8万元,③因公出国(境)费0.9万元;

  (2)办公费24万元;

  (3)印刷费0.4万元;

  (4)手续费1.1万元;

  (5)水电费40.7万元;

  (6)邮电费36.2万元;

  (7)差旅费22.1万元;

  (8)维修(护)费11万元;

  (9)租赁费3万元;

  (10)培训费1.2万元;

  (11)劳务费2.9万元;

  (12)委托业务费2.2万元;

  (13)工会经费45.6万元;

  (14)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

  (15)税金及附加费用0.1万元;

  (16)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9.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4万元,其中:

  (1)退休费192万元;

  (2)抚恤金54.7万元;

  (3)生活补助4.6万元(其中①遗属补助4.4万元;②农村退休干部补贴0.2万元);

  (4)离休费13.2万元;

  (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万元;

  (6)特殊人群慰问金9.7万元。

  4.乡村振兴资金149万元,其中:

  (1)三清三拆三整治及生态美丽宜居乡村37万元;

  (2)七强八改九提升112万元。

  5.派出所143万元,其中:

  (1)辅警工资122.5万元;

  (2)办案经费14.6万元;

  (3)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万元;

  (4)其他经费2万元。

  6.农田水利39.9万元,其中:

  (1)水利工程21.3万元;

  (2)水库及其管护2.6万元;

  (3)支持村级水利1万元;

  (4)河长制15万元。

  7.组织经费110.2万元,其中:

  (1)两新17.9万元;

  (2)下拨党费2.1万元;

  (3)慰问金2.7万元;

  (4)党建及基层治理13万元;

  (5)党代表履职费1.6万元;

  (6)村两委年度绩效68.5万元;

  (7)学历提高补助1.4万元;

  (8)培训费及其他3万元。

  8.民政170万元,其中:

  (1)高龄54.5万元;

  (2)临时救济及困难补助1.8万元;

  (3)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79.4万元;

  (4)养老服务机构补助30.1万元;

  (5)社会福利机构运营4.2万元。

  9.人大经费20.7万元(其中省级10.4万元)。

  10.基础设施196.4万元,其中:

  (1)村镇基础设施144.7万元;

  (2)办证咨询设计15.1万元;

  (3)治安数据采集7.3万元;

  (4)创文创卫整治27.5万元;

  (5)村镇基础设施养护1.8万元。

  11.生活垃圾治理161.1万元。

  12.征兵民兵及双拥经费45.8万元。

  13.防疫经费30.2万元。

  14.村小组长岗位及居务监督委员61.8万元。

  15.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征地补偿款89万元。

  16.其他支出637万元。

  以上合计支出:5064.7万元。

  回顾2023年财政工作,我镇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蹄疾步稳,久久为功,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不少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管理不够精细。二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能力不足;三是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促进预算资源配置优化,规范资金有效使用,全力增强我镇重大战略的财政保障能力。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我镇财政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兜牢“三保”底线不动摇,加强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服务全镇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强富绿美新斗山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财政预算收入预计情况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入为2775.4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6%;

  2.财政拨款预计收入420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计收入1100万元;

  3.其他预计收入265万元。

  (二)财政预算预计支出情况

  2024年我镇预计支出明细如下:

  (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80万元(包含派出所经费、综治经费、森林防火管护)。

  3.环境卫生管理支出175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190万元。

  5.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580万元。

  6.社会事务支出150万元,其中村居民小组长及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补贴62万元,宣传及精神文明经费28万元。

  7.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支出5万元。

  8.乡村振兴资金支出150万元。

  9.村镇基础设施支出200万元。

  10.消防及应急管理支出13万元。

  11.征兵工作经费、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连部正规化建设工作经费、民兵整组工作经费(包括民兵体检和政审、装备征储等工作费用)及退役军人工作、双拥工作经费,合计50万元。

  12.统计普查、卫健、侨联经费支出5万元。  

  13.纪委、团委、残联、妇联支出8万元。

  14.其他支出260万元。

  以上合计支出:5266万元。

  (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756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450万元;

  (2)津贴补贴766万元;

  (3)奖金550万元;

  (4)绩效工资70万元;

  (5)伙食补助费75万元;

  (6)住房公积金200万元;

  (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万元,其中:

  (1)“三公”经费及培训费30万元: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②公务接待费14.7万元,③因公出国(境)费0.7万元;

  (2)办公费30万元;

  (3)印刷费1万元;

  (4)手续费1.3万元;

  (5)水电费80万元;

  (6)邮电费38万元;

  (7)差旅费22万元;

  (8)维修(护)费12万元;

  (9)租赁费5.3万元;

  (10)培训费1.3万元;

  (11)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3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8万元,其中:

  (1)退休费200万元;

  (2)抚恤金55万元;

  (3)生活补助4.6万元(其中①遗属补助4.4万元;②农村退休干部补贴0.2万元);

  (4)离休费13.2万元;

  (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万元;

  (6)特殊人群慰问金10万元。

  4.乡村振兴资金150万元,其中:

  (1)三清三拆三整治及生态美丽宜居乡村100万元;

  (2)七强八改九提升50万元。

  5.派出所150万元,其中:

  (1)辅警工资123万元;

  (2)办案经费21万元;

  (3)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万元;

  (4)其他经费2万元。

  6.农田水利45万元,其中:

  (1)水利工程23万元;

  (2)水库及其管护3万元;

  (3)支持村级水利3万元;

  (4)河长制16万元。

  7.组织经费121万元,其中:

  (1)两新20万元;

  (2)下拨党费3万元;

  (3)慰问金5万元;

  (4)党建及基层治理15万元;

  (5)党代表履职费3万元;

  (6)村“两委”年度绩效70万元;

  (7)培训费及其他5万元。

  8.民政174万元,其中:

  (1)高龄55万元;

  (2)临时救济及困难补助3万元;

  (3)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80万元;

  (4)养老服务机构补助31万元;

  (5)社会福利机构运营5万元。

  9.人大经费100万元(其中省级70万元)。

  10.基础设施209万元,其中:

  (1)村镇基础设施150万元;

  (2)办证咨询设计16万元;

  (3)治安数据采集10万元;

  (4)创文创卫整治30万元;

  (5)村镇基础设施养护3万元。

  10.生活垃圾治理196万元。

  11.征兵民兵及双拥经费46万元。

  12.村小组长岗位及居务监督委员70万元。

  13.其他支出710.3万元。

  以上合计支出:5266万元。

  各位代表,任重而道远者,不择地而息。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中,我镇财政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强化财政管理合力,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体制,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全力以赴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为做好省“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贡献斗山力量。按照2024年全镇经济目标和财政预算草案计划,结合我镇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情况,2024年我镇财政各项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全力组织收入,夯实财政基础。通过完善金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企交流等方式培育和壮大财源。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持续提高财政工作效率。联合税务机关共同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政开支。常态化推进镇财政预决算公开,在稳定“三保”运转的基础上,严控新增支出事项,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无预算不采购”制度,动态统筹预算计划,全面规范日常开支管理、报销手续及资金拨付流程,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分析。

  三是落实财政监督,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报账流程多人把关审核,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及时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及审核工作,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四是完善资金台账,筑牢安全防线。详细记录专项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可追溯,严格按照预算使用专项资金,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同时,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防止违规使用。

  各位代表,在省级“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的关键节点上,财政工作依然艰巨,需要我们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奋斗不息,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苦干实干,脚踏实地走好每一步。2024年,镇财政将全面贯彻上级工作精神,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财政目标任务,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为实现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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